- 时间:2026-08-17
- 来源:
酒泉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设备专用配件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受酒泉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对酒泉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设备专用配件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此项目已于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2日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无异议,现正式予以公告:
一、项目编号:GSHXR〔2026〕085号
二、采购内容:一包:高压消解罐(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二包: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PTV进样口;三包:原子吸收空心阴极灯(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28.4677万元(一包:¥13.5万元;二包:¥9.86万元;三包:¥5.1077万元)
四、实施单一来源的采购原因:
一包:为CEM消解仪采购原厂高压消解罐,本次采购的高压消解罐为美国CEM公司原厂专属设备配件,仅原厂原装配件可精准匹配现有CEM消解仪,原厂配件具有高温高压耐受等性能,保障各类微量、痕量金属元素检测实验精准性。第三方品牌配件的尺寸参数、材质性能、耐压耐温标准均无法达到原厂配件适配要求,无法实现设备联动运行,会直接导致实验数据偏差、设备运行故障,无法满足实验室检测标准。
二包: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原厂PTV进样口,整套仪器操作依托赛默飞TraceFinder质谱数据分析软件,原厂PTV配件可以确保设备100%的兼容性和匹配性,可完全适配整套系统,第三方品牌PTV进样口无软件底层驱动支持,存在功能断层,无法满足复杂基质农残、热不稳定农药、大体积进样痕量检测需求,无法实现整机无缝匹配、全软件联动与数据溯源合规,并可能出现设备性能下降甚至损坏风险。原厂PTV进样口使其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发挥设备的最佳性能。
三包:为PE原子吸收仪采购原厂原子吸收空心阴极灯,PE原子吸收主机内置专属芯片识别系统,设备自带灯位智能校验程序,光路焦距、灯电流参数、阴极发光波长由PE原厂整机系统预设匹配,非PE原厂配件,尺寸不符、发光参数偏差,强行使用会造成光路偏移、检测数据漂移、重复性差、检测结果失真,无法满足实验室检测质控要求,甚至出现设备损坏风险。
因此,本项目采购具有一定特殊性、局限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拟定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一包:
名称:西安菲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文体路9号五龙汤小区五龙汤花园第32幢2单元21101号
二包:
名称:甘肃佰瑞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路街道敦煌路332-338号第2层006室
三包:
名称:甘肃三合森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定连园区金科路西侧兰州国家生物医药基地1号楼403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登记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南方大厦B座5楼B室
方式:登记领取
售价:0元
八、公示期限: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九、采购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六楼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酒泉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联 系 人: 周丽
联系电话:0937-2828346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2号
代理机构: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户娟
联系电话:13830772535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南方大厦B座5楼B室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十二、是否ppp: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