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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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明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委托,对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数据专线、“网盾K01”网络攻击阻断系统特征库授权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ZC-2026060
项目名称: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数据专线、“网盾K01”网络攻击阻断系统特征库授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4.00万元(其中第一包:25.00万元;第二包:29.00万元;第三包:21.00万元;第四包:9.00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甘肃移动数据线路;第二包:甘肃电信数据线路;第三包:广电网络数据线路;第四包:“网盾K01”网络攻击阻断系统特征库授权。(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第一、二、三包:
1.自2017年开始总台统一互联网接入采用电信和移动双链路双路由冗余备份的方式,各线路带宽质量良好,用户服务响应及时,有效保障了大楼内办公(包括无线移动设备)及网络直播、重要信息系统业务开展等互联网应用运行安全稳定可靠。
2.现有公网IP地址已应用在网络安全防护策略、服务器端口映射、工信部域名备案、VPN密码证书备案等环节;现有接入设备已按照当前线路提供商进行长期优化适配,更换运营商将需要重新进行策略调整、系统优化、重新备案等工作,存在业务稳定性的风险隐患以及改造工期长、额外成本高的其它问题。
3.移动频道播出信号传输等数据链路需较高的安全播出保障要求,广电网络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专网运营、安全播出保障等法定资质,符合广播电视传输对线路稳定性、抗干扰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的刚性要求。
综合上述原因,为保证总台业务延续性及稳定性,拟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分别作为第一、二、三包单一来源采购单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第四包:
1.甘肃海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授权的网防甘肃服务站,是该系统在甘肃区域内的唯一授权实施与服务单位。
2.甘肃海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该系统原始部署集成单位,已为我台提供了一年的网络安全保障和支撑服务,熟悉现有设备部署情况及网络环境,可快速响应服务需求,提供的软件授权及配套服务与现有设备在技术架构、协议标准等方面完全匹配,能够直接实现无缝对接,确保设备功能的全面发挥。如更换服务商存在熟悉业务过程中可能的业务中断等其它安全风险,因此从服务连续性和安全性角度出发,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甘肃海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授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及“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授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作为本土专业网络安全服务商,公司自建资深安全技术保障团队,依托属地区位优势,可对各类网络安全事件开展极速响应、属地化应急处置,提供全方位可靠的信息安全技术支撑保障。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第一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66号
第二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405号
第三包: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
第四包:甘肃海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仁寿山9号院A07室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提供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任意一项(个人所得税除外)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投标,无需提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响应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谈判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街道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A座17层1701室。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每包,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街道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A座17层1701室。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九、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61号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0931-8569203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明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街道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A座17层1701 室
联系人:连雪松
电话:18919062684
甘肃明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