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2023年度自建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时间:2023-03-09
  • 点击:0
  • 来源:

2023年度自建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就2023年度自建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2023-JKHYJD-G10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2.2 项目概况:2023年拟开展项目包括医院整修、某单位会议室改造、环湖步道、某单位卫生间整修、公路整修、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改造、2023年绿化及环境整治等项目,估算投资约1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2023年度自建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服务期限:伴随施工全过程。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各专业人员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上岗证,项目机构所有组成人员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

3.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7月至12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8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且未列入招标人单位失信名单。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接受参与投标的单位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人于2023年3月1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2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式: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一式四份)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逾期不予接收。

上述投标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6.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3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7.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8.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8.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8.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并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8.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8.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结束后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至招标人处,直至服务期结束后退还,监理机构成员须全过程在职在岗,招标人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139408323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

联 系 人:张菊

联系电话:15009493737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7.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8.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度自建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

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子邮箱

 

投标报名备案人

(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核查结果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核查结果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企业人员

概况

总人数

人

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管理人

人

其他人员

人

本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称

注册编号

工作年限

 

 

 

 

 

主要监理业绩

 

本项目

监理人员

姓名

职称

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专业

 

 

 

 

 

 

 

 

 

 

 

 

 

 

 

 

 

 

 

 

 

 

 

 

 

(以上专业人员包含但不仅限于........)

主要检测设备

 

建

设

单

位

 

 

 

 

 

 

(盖章)

 

年   月   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

2、此表由监督单位、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各留存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文件内装一份。

3、本表为机打原件加盖红色鲜章,手填、扫描件、彩印件、复印件均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