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西城区业务用房联建项目火灾自动报警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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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西城区业务用房联建项目火灾自动报警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司法局的委托对“灵台县西城区业务用房联建项目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GSYD2019017
二、谈判内容:(共一包)
采购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三、评标办法及项目预算: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预算价为:319232.45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完善灵台县西城区业务用房联建项目火灾自动报警体系,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DGTJ08-601-2009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6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3、供应商负责及其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等全套服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两年质保,售后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或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的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6. 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五、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0日至2019年05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在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工本费:800元/本)。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4日15时00分,地点: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
2.谈判响应性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6621 1906 9210 2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项目编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台县司法局
联 系 人:刘臻
电 话:13993348165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边筱涛
电 话:1519333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