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9-24
- 来源:甘肃省统计局
1—8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延续了向新向优的发展态势。
一、工业生产继续加快,电力行业快速增长
1—8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9%,增速比1—7月加快0.6个百分点。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0%,制造业下降0.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4.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3%。分行业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35.7%、6.6%、6.3%和9.6%。分产品看,锂离子电池、天然气、铜材、稀土磁性材料、镍产量同比分别增长47.4%、29.3%、20.1%、13.1%和8.6%,发电量增长12.5%。8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3%,增速比7月提高0.7个百分点。
1—7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507.6亿元,同比增长13.5%;利润总额452.1亿元,增长46.3%。
二、固定资产投资承压下行,基础设施部分领域投资增势良好
1—8月,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0.4%;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6%。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7.8%,降幅比1—7月收窄0.7个百分点,其中道路、铁路、电力供应业投资分别增长20.5%、26.0%和39.2%;制造业投资下降9.6%;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9.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0.6%;第二产业投资下降13.0%,其中工业投资下降13.1%;第三产业投资下降8.4%。民间投资同比下降12.7%,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民间投资下降13.4%。
三、消费市场运行平稳,网络零售持续向好
1—8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70.8亿元,同比增长1.0%。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额持续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中西药品类同比分别增长5.2%、8.0%;数码3C类商品零售额快速增长,文化办公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分别增长43.0%、10.5%;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10.8%。
1—8月,全省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69.4亿元,同比增长23.5%,比1—7月加快0.7个百分点。
四、货物进出口增长加快,重点产品出口高速增长
1—8月,全省进出口总值510.4亿元,同比增长18.5%,比1—7月加快5.9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值127.2亿元,增长21.9%;进口总值383.2亿元,增长17.4%。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361.2亿元,同比增长12.5%,占进出口总值的比重为70.8%。从出口商品看,未锻造金(银)、铜材、基本有机化学品、“新三样”产品出口同比分别增长2.5倍、1.6倍、28.6%和66.7%。
五、财政收支平稳运行,金融存贷稳定增长
1—8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4.5亿元,同比增长7.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0.9亿元,增长1.5%。
8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2099.1亿元,同比增长4.6%;各项贷款余额30596.3亿元,增长1.9%。
六、居民消费价格温和回升,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涨幅扩大
8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8%,涨幅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4%。分类别看,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价格同比下降0.3%,衣着价格上涨0.6%,居住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9%,交通通信价格上涨2.1%,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7%,医疗保健价格上涨2.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4.2%。在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价格中,猪肉价格下降15.8%,鲜菜价格下降4.0%,鲜果价格下降1.8%,粮食价格下降0.2%,鸡蛋价格上涨24.8%。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0%。1—8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
8月份,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9.9%,涨幅比上月扩大1.9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8.4%,环比上涨1.5%。1—8月,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上涨8.9%、5.3%。
七、交通运输总体稳定,铁路客运保持增长
1—8月,全省铁路客运量5686.2万人次,同比增长3.2%;铁路货运量7505.6万吨,下降6.7%。
1—8月,全省公路客运量6441.5万人次,同比下降2.0%;公路货运量48060.6万吨,增长1.9%。
下一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五强”行动,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深入推进产业升级,不断积蓄发展新动能,持续巩固拓展经济向新向优态势。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4)基础设施投资: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基础设施投资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5)进出口数据来源于兰州海关,“新三样”产品指电动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
(6)财政数据来源于甘肃省财政厅,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交通运输数据来源于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和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